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8-0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粤运长兴产业园改造装修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508040788791 |
建设位置 | 天河区兴科路682号 |
建设规模 | 仓库工程(自编号1栋、10架空连廊)1幢,地上2层:2543.07平方米,地下1层:389.64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