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8-2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何佩环 |
建设项目名称 | 白云区同和镇永泰村白云堡白轩径12号 |
综合受理号 | by0075025992508130000006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永泰村白云堡白轩径12号 |
建设规模 | 本外立面整饰改造工程不涉及增加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基底面积及建筑总面积,不涉及修改建筑结构和变更使用性质等。1幢。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