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1-05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峰社区经济联合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萝峰旧村改造项目融资四地块R3-2#、R3-3#、R3-5#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1040906565 |
| 建设位置 | 广惠高速以南、香雪大道以北、规划西环路以东 |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R3-2#)1幢地上31层,建筑面积11232.25平方米;住宅(自编号R3-3#)1幢地上31层,建筑面积11552.78平方米;住宅(自编号R3-5#)1幢地上34层,建筑面积13567.7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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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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