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1-0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兆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黄埔区横沙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2A地块住宅(自编号A1-5住宅、A1-6住宅)、商业(自编号Ca-5)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1050906572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护林路以南、丰乐北路以西、港湾北路两侧地段(横沙城中村改造范围内) |
| 建设规模 | 商业(自编号Ga-5)1幢,地上3层:5412.66平方米;住宅(自编号A1-5)1幢,地上31层:15230.26平方米;住宅(自编号A1-6)1幢,地上31层:15207.2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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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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