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1-20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二十涌站—十三涌站(原十二涌站)区间(工程暂用名) |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601080903730 |
| 建设位置 | 南沙区二十涌至十三涌 |
| 建设规模 | 左线长8960.924米,右线长9010.216米,设2座盾构井、1座工作井(十六涌工作井)、1座线路所和8个联络通道,其中1#盾构井兼作4#联络通道、2#盾构井兼作8#联络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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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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