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1-23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孚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炀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虹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华砂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卧牛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壁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天鼎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青耕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德爱威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公共连廊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601200928702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以南、天贵路以西 |
| 建设规模 | 公共连廊1幢,地上1层:661.4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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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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