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1-27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AT1003022、AT1003023地块项目门楼工程(自编号M2#)、二期地下室 |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601210929445 |
| 建设位置 | 天河区大观路附近地段 |
| 建设规模 | 门楼工程(自编号M2#)1幢,地上1层:1平方米;二期地下室1幢,地下2层:22516.1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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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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