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1-30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白云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地块项目(AB2506130安置地块)配建垃圾收集站 |
| 综合受理号 | by0075025992601260932561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数字大道以北,广花快速路以西,廖家社涌以南,石夏路以东 |
| 建设规模 | AG2#垃圾收集站1幢,地上2层:357.5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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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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