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2-04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楼、地下室工程[自编天河区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区1#、2#、3#、1#地下室及地下室(东侧)] |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601290934989 |
| 建设位置 | 天河区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区 |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工程(自编1#、2#、3#)1幢,地上50层:93289.97平方米;地下室工程(自编1#)1幢,地下3层:31056.74平方米;地下室工程[自编地下室(东侧)]1幢,地下2层:897.27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