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2-05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邓志其,吴转娣,黄玉聪,陈培深,陈土金,吴淦钊,邓宇斌,莫柳华,陈凤兰,邓水祥,黄秀容 |
| 建设项目名称 | 增城区仙村镇对海街南二巷13、15、17、19号危房拆除重建项目 |
| 综合受理号 | zcMB2D276472602050939075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对海街南二巷13、15、17、19号 |
| 建设规模 | 仙村镇对海街南二巷危房拆除重建项目1幢,地上2层:290.8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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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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