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2-0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利辉电子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厂房工程3幢(自编名光学薄膜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厂房一、连廊1、连廊2) |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602030916293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南侧939-02地块 |
| 建设规模 | 厂房工程(自编名厂房一)1幢,地上8层:17811.59平方米;厂房工程(自编名连廊1)1幢,地上6层:531平方米;厂房工程(自编名连廊2)1幢,地上6层:54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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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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