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2-0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花都城泰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安置住房(自编号:2#、7-1#、7-2#)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602021936390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以北、凤凰北路以东 |
| 建设规模 | 安置住房(自编号:2#)1幢,地上19层:9914.42平方米;安置住房(自编号:7-1#)1幢,地上17层:4849.13平方米;安置住房(自编号:7-2#)1幢,地上17层:4808.2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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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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