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2-11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樾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黄埔区萝岗车辆段地块上盖综合开发项目住宅(自编号7#8#)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2011000113 |
| 建设位置 | 黄埔区开创大道以南、荔红一路以东、伴河路以北、开源大道以南 |
| 建设规模 | 7#保障性租赁住房1幢,地上28层:16953.4平方米;8#保障性租赁住房1幢,地上28层:16953.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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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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