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2-11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禹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东禹航新能源有限公司50万吨/年锂电池循环低碳工厂(一期10.3万吨/年)及高端锂电材料研发中心项目(110生产车间1、120生产车间2、310动力中心、320污水处理、410储罐(罐区)、420立体库、430丙类库、610配套办公楼) |
| 综合受理号 | nsMB2E498042602090904031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南三路以南,南湾洲路以西 |
| 建设规模 | 110生产车间1,1幢,地上4层:40008.63平方米;120生产车间2,1幢,地上3层:4184.90平方米;310动力中心,1幢,地上3层:3269.80平方米;320污水处理,1幢,地上1层:58.86平方米;410储罐(罐区),1幢,地上1层:368.54平方米;420立体库,1幢,地上1层:3536.13平方米;430丙类库,1幢,地上1层:174.40平方米;610配套办公楼,1幢,地上7层:7809.17平方米,地下1层:1280.9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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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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