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2-13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睿城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保障性住房(自编号:1号楼)、地下室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602090941751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以南、新民路以东 |
| 建设规模 | 保障性住房(自编号:1号楼)1幢,地上16层:7509.01平方米;地下室1幢,地下1层:2182.9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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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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