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3-03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商品住宅(自编号13#、14#、15#、16#)、二期地下停车库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602260951267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西侧、罗仙路以北 |
| 建设规模 | 二期地下停车库1幢,地下1层:29353.2平方米;商品住宅(自编号13#)1幢,地上17层:5587.78平方米;商品住宅(自编号14#)1幢,地上17层:5587.78平方米;商品住宅(自编号15#)1幢,地上17层:7037.49平方米;商品住宅(自编号16#)1幢,地上17层:7037.4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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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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