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游戏试玩 | |
| 日 期 | 2026-03-03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华润横沥能源站段及珠电二期燃气管道段)横沥调压站和气化站(辅助用房,门卫,配套办公) |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602260904109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南沙港快速西侧,番中公路北侧 |
| 建设规模 | 配套办公1幢,地上3层:2158.63平方米;辅助用房1幢,地上1层:385.35平方米;门卫1幢,地上1层:21.5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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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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