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3-06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宸耀箱包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厂房(自编号:1#、2#、3#)及地下室(自编号:4#)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603040956765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金狮大道以北、 盘古北路以东 |
| 建设规模 | 厂房(自编号:1#),地上10层:17487.79平方米;厂房(自编号:2#),地上10层:16410.77平方米;厂房(自编号:3#),地上9层:19910.82平方米;地下室(自编号:4#),地下1层:8402.76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