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3-0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粤佳气体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粤佳电子气体项目-甲类仓库1、甲类仓库2、丁类库房、工业气充装车间、氦气分装车间、特气生产车间、综合动力站、门卫、办公楼 |
| 综合受理号 | zcMB2D276472603030955730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横三路南侧 |
| 建设规模 | 丁类库房 1幢,地上4层:2135.33平方米;办公楼 1幢,地上4层:2242.48平方米;工业气充装车间 1幢,地上3层:4168.07平方米;氦气分装车间 1幢,地上4层:4276.78平方米,地下1层:289.74平方米;特气生产车间 1幢,地上1层:1800平方米;甲类仓库1 1幢,地上1层:715.5平方米;甲类仓库2 1幢,地上1层:270平方米;综合动力站 1幢,地上1层:180平方米;门卫 1幢,地上2层:203.03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