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3-13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东诺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诺品工业4.0综合产业园项目-1#、4#厂房、5#垃圾房及污水处理间 |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603090916534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路东侧625-10地块 |
| 建设规模 | 1#厂房1幢,地上7层:66583.31平方米;4#厂房1幢,地上1层:64.65平方米;5#垃圾房及污水处理间1幢,地上1层:52.44平方米,地下1层:224.1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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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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