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3-12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程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楼、门楼、地下室工程(自编天河智慧城核心区AT0305119地块项目自编号3#、4#、5#、6#、Q-4#及D-3) |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603110963257 |
| 建设位置 | 天河区高唐路以东、软件路以南 |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工程(自编3#)1幢,地上15层:6023.7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4#)1幢,地上13层:5266.8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5#)1幢,地上31层:14954.43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6#)1幢,地上32层:15427.9平方米;地下室工程(自编D-3)1幢,地下1层:6954.91平方米;门楼工程(自编Q-4#)1幢,地上1层:50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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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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