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3-17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天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AT0606011、AT0606021地块住宅楼工程(自编号A1#、A4#、A5#、A6#、A12#、A13#)及地下室工程(自编号地下室二期) |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603110963277 |
| 建设位置 | 天河区天坤三路以南、天坤二路以北、棠德路以东AT0606011地块及棠德路以西AT0606021地块 |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工程(自编号A1#)1幢,地上21层:8419.82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号A12#)1幢,地上17层:4095.43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号A13#)1幢,地上17层:3951.45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号A4#)1幢,地上25层:10827.5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号A5#)1幢,地上17层:4552.06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号A6#)1幢,地上17层:4593.09平方米;地下室工程(自编号地下室)1幢,地下1层:18119.8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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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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