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3-30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科学城(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亨元柯庄(南岗北)片区)AP0707058地块(复建地块12)住宅(自编号1a#、1b#)、商业(自编号S1-1#)、公建配套及商业(自编号S1-2#)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3240907478 |
| 建设位置 | 广深沿江高速以南、黄埔东路以北 |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1a#住宅)1幢,地上32层:19658.95平方米;住宅(自编号1b#住宅)1幢,地上32层:21607.82平方米;商业(自编号S1-1#商业)1幢,地上1层:369.74平方米;商业、公建(自编号S1-2#公建配套及商业)1幢,地上1层:449.0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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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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