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3-30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科学城(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岗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亨元柯庄(南岗北)片区)AP0707058地块(复建地块12)住宅(自编号2a#、2b#)、公建配套及商业(自编号S2-1#、S2-2#)及其它(自编号S2-3#大门)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3240907479 |
| 建设位置 | 黄埔区广深沿江高速以南、黄埔东路以北 |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2a#住宅)1幢,地上32层:21710.18平方米;住宅(自编号2b#住宅)1幢,地上32层:20902.03平方米;商业、公配(自编号S2-1#公建配套及商业)1幢,地上1层:353.19平方米;商业、公配(自编号S2-2#公建配套及商业)1幢,地上1层:500.07平方米;其他(自编号S2-3#大门)1幢,地上1层:77.3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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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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