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游戏试玩 | |
| 日 期 | 2026-03-31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白云潭村置地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住宅、公建配套(自编号B1栋-B3栋、B4栋幼儿园、托儿所) |
| 综合受理号 | by0075025992603310980503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潭溪路以南,石井河以东,水牛路以北,石槎路以西 |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B1)1幢,地上25层:17600.09平方米;住宅(自编号B2)1幢,地上39层:23256.1平方米;住宅(自编号B3)1幢,地上38层:25467.34平方米;幼儿园及托儿所(自编号B4)1幢,地上4层:5133.74平方米;地下室1幢,地下2层:79693.3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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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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