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4-02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风行乳制品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风行乳业生产研发基地项目一期技改及配套工程-垃圾收集站、化学品库/危废库、仓库(自编号23#、27#、28#) |
| 综合受理号 | zcMB2D276472603310980690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荔三路203号 |
| 建设规模 | 23#垃圾收集站1幢,地上1层:300平方米;27#化学品库/危废库1幢,地上1层:151.8平方米;28#仓库1幢,地上1层:2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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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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