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4-03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垃圾收集站(自编号4#)、配电房(自编号16#)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603300980138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联乡路以东、蔗园路以北 |
| 建设规模 | 垃圾收集站(自编号4#)1幢,地下1层:466.85平方米;配电房(自编号16#)1幢,地上1层:131.9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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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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