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4-08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视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知识城ZSCFX-F5-5地块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三期项目生产厂房(自编号A#)及地下室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4020907605 |
| 建设位置 | 中新广州知识城湾区半导体产业园,知明路以西、枫塱二路以南、石窝洞南街以北、石窝洞四街以东ZSCFX-F5-5地块 |
| 建设规模 | A生产厂房1幢,地上6层:57467.92平方米;地下室1幢,地下1层:20798.4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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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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