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4-15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开城梧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知识城 JLXC-G3-1地块五村七片(莲塘村、重岗村、燕塘村、蟹庄村、山龙村)城中村改造复建六住宅项目5#垃圾收集站及再生资源回收点(可回收便民回收点)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4130907732 |
| 建设位置 | 知识城永九快速路以东、凤德三路以东南、凤德二路以西北、远致路以西南 |
| 建设规模 | 5#垃圾收集站及再生资源回收点(可回收便民回收点)1幢,地下1层:210.88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