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4-24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
| 建设项目名称 | 临江大道东延线(一期)沿江绿化工程 |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604140992170 |
| 建设位置 | 天河区临江大道东延线南侧绿地,西起金融城起步区东端,东至石溪涌以东500米处。 |
| 建设规模 | 亲子驿站1幢,地上1层:624.3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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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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