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4-2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饺德实业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饺德实业有限公司厂房扩建建设项目(3#厂房、4#厂房) |
| 综合受理号 | nsMB2E498042604280904759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沙大道东侧、人绿路北侧 |
| 建设规模 | 3#厂房1幢,地上4层:2377.23平方米;4#厂房1幢,地上5层:20474.0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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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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