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5-15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加油站及辅助用房工程2幢(金枫大道加油站) |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605110917202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金枫大道(西侧)茭塘东村路段 |
| 建设规模 | 加油站工程(1#站房、罩棚)1幢,地上1层:556.63平方米;变配电房工程(2#变配电房)1幢,地上1层:45.54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