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5-15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茅岗腾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茅岗股份经济联合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区地块二商业、办公(自编号1#)及地下室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5110908074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茅岗路以西 |
| 建设规模 | 商业、办公(自编号1#商业、办公及地下室)1幢,地上18层:15961.68平方米,地下2层:6438.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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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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