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5-1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文冲(渡头、文元、江北片)旧村改造项目FB4(AP0607049)地块商业、办公(自编号1#)、4#风井、5#风井及地下室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5130908125 |
| 建设位置 | 黄埔东路以北、广新路以南 |
| 建设规模 | 商业、办公(自编号1#)1幢,地上35层:123039.11平方米;其他(自编号4#风井)1幢,地上1层:2.88平方米;其他(自编号5#风井)1幢,地上1层:8.19平方米;其他(自编号地下室)1幢,地上1层:25.45平方米,地下3层:30465.2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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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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