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5-1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建设项目名称 | 学前教育(幼儿园及托儿所 自编号:Y1#)、九年制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 自编号:Z1#)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605140013214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以北,空港大道以东 |
| 建设规模 | 学前教育(幼儿园及托儿所 自编号:Y1#),地上3层:6002.8平方米,地下1层:2037.8平方米;九年制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 自编号:Z1#),地上5层:28438.67平方米,地下1层:6124.1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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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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