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5-20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大井经济联合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南沙智能建造基地项目(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2#混凝土生产车间、1#配电房、2#配电房、3#配电房) |
| 综合受理号 | nsMB2E498042605190904975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小虎北一路东侧,小虎路北侧 |
| 建设规模 | 1#生产车间1幢,地上1层:5653.67平方米;2#生产车间1幢,地上1层:13438.58平方米;2#混凝土生产车间1幢,地上1层:12835.29平方米;1#配电房1幢,地上1层:43.32平方米;2#配电房1幢,地上1层:43.32平方米;3#配电房1幢,地上1层:125.2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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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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