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5-25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广州市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区AP0609025十六号地块学校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5190908166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广深沿江高速以南、东二环以西 |
| 建设规模 | 学校(自编号体育楼)1幢,地上2层:21207.58平方米;学校(自编号宿舍楼)1幢,地上17层:19260.29平方米;学校(自编号教学楼)1幢,地上6层:27570.28平方米;其他(自编号门卫室)1幢,地上1层:232.6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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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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