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5-28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赵小华、钟科、李锦荣、孟宪璋、朱义坤等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11号住宅楼业主 |
| 建设项目名称 | 中山大道华景路11号住宅楼增设电梯工程 |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605191B137491 |
| 建设位置 | 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11号 |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增设电梯工程1幢,地上9层:6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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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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