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6-05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A-2实验楼附属宿舍楼项目 |
| 综合受理号 | by0075025992606010025022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水均田路363号 |
| 建设规模 | 学生宿舍(自编号A-2)1幢,地上7层:4238.2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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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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