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 日 期 | 2026-06-18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永和街永岗社区田心社城中村改造项目AG05020017地块安置住房(自编号1#、2#)、公建(自编号垃圾固定投放点、可回收物便民回收点)、其他(自编号地下室)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6170908679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香荔三路 |
| 建设规模 | 安置住房(自编号2#)1幢,地上24层:10506.74平方米;其他(自编号地下室)1幢,地下2层:9428.34平方米;公建(自编号垃圾固定投放点)1幢,地上1层:14.05平方米;安置住房(自编号1#)1幢,地上24层:10413.66平方米;公建(可回收物便民回收点)1幢,地上1层:30.4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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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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