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6-06-23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海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白云区太和镇AB1209039、AB1209040地块项目住宅(自编号#B1、#B2、#B3B4) |
| 综合受理号 | by0075025992606170037714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AB1209039、AB1209040地块 |
| 建设规模 | 安置住房(自编号B1)1幢,地上19层:11167.51平方米;安置住房(自编号B3B4)1幢,地上25层:27716.61平方米;安置住房(自编号B2)1幢,地上25层:14252.55平方米;商业(自编号B3B4-1)1幢,地上1层:1092.45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自编号B3B4-2)1幢,地上1层:1066.0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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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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