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3-0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双沙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区AP0609034地块-住宅(自编号1#2#住宅)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50228090236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以南、东二环以西 |
建设规模 | 住宅(自编号1#2#住宅)2幢,地上33层:36680.67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