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 日 期 | 2025-06-13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广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项目4#商业及公建配套 |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506120901780 |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广隆村莞佛高速北侧,广兴路西侧,广隆苑东侧地段 |
| 建设规模 | 4#商业及公建配套1幢,地上22层:1647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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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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