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1-21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南沙小学时代南湾校区扩建项目(连廊5、门卫室)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501140900424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港前大道时代南湾西南侧 |
建设规模 | 连廊51幢,地上3层:188.94平方米;门卫室1幢,地上1层:12.96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