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1-2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程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公建配套用房、住宅楼工程(自编天河智慧城核心区AT0305108地块项目1#、4#及Q-1#)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88342501200623744 |
建设位置 | 天河区华观路以北、高唐路以东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工程(自编1#)1幢,地上14层:4270.99平方米;住宅楼工程(自编4#)1幢,地上24层:11316.48平方米;公建配套用房(自编Q-1#)1幢,地上2层:2888.27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