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1-2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民防办公室) |
建设项目名称 | 南沙新区公交站场建设(一期)工程(站务用房)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501200900473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连凫路旁 |
建设规模 | 站务用房1幢,地上2层:661.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