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2-11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葛城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2019NJY-15地块项目3-4#住宅及公建配套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232502100900555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镇横沥岛尖 |
建设规模 | 3-4#住宅及公建配套1幢,地上38层,建筑面积:16336.33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