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2-2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花都秀全众创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厂房(自编号:7#~13#、15#~17#)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132502170639141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以南、红棉大道以东 |
建设规模 | 厂房(自编号:7#),地上5层:8156.61平方米;厂房(自编号:8#),地上5层:8156.61平方米;厂房(自编号:9#),地上5层:8156.61平方米;厂房(自编号:10#),地上5层:8156.61平方米;厂房(自编号:11#),地上5层:5369.91平方米;厂房(自编号:12#),地上5层:4998.6平方米;厂房(自编号:13#),地上5层:4998.68平方米;厂房(自编号:15#),地上5层:4599.21平方米;厂房(自编号:16#),地上5层:4599.21平方米;厂房(自编号:17#),地上5层:4091.01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