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2-2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张远忠,陈绍羽,巫春龙,刘伟胜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新塘港口大道312号5区5幢、2幢加建电梯) |
综合受理号 | zcMB2D276472502140637042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12号E2幢、E5幢(5区2幢、5区5幢) |
建设规模 | 增设电梯1幢,地上8层:76.04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