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 | |
日 期 | 2025-02-2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南沙科金慧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大湾区数字经济和生命科学产业园(过街连廊1、过街连廊2、地下通道) |
综合受理号 | nsMB2E498042502260900679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南珠大道东南侧、四涌西北侧2023NGY-16地块 |
建设规模 | 过街连廊11幢,地上2层:145.18平方米;过街连廊21幢,地上2层:190.61平方米;地下通道1幢,地下1层:240.04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